联动排烟风机启动
联动排烟风机的启动通常涉及消防系统联动控制,需确保符合规范并安全操作。以下是关键步骤和注意事项:

一、启动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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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动启动
- 火灾报警联动:消防控制主机收到烟感/温感等报警信号后,自动发送指令启动排烟风机。
- 排烟阀联动:当防烟分区的排烟阀(或排烟口)开启时,通过模块联动风机启动(需提前编程逻辑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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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动启动
- 消防控制室远程启动:通过消防主机或多线控制盘手动触发。
- 现场控制箱启动:在风机配电箱处手动切换至“运行”模式(需确保控制箱处于“自动”状态时联动有效)。

二、操作流程(以常见消防联动为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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确认报警信号
- 消防主机显示具体火警位置,确认对应防烟分区需启动排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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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查系统状态
- 排烟风机控制柜电源正常,无故障报警。
- 风阀、防火阀处于开启状态(如280℃防火阀需未熔断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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执行启动
- 自动模式下:系统按预设逻辑自动启动风机及关联风阀。
- 手动模式下:通过控制盘或现场按钮启动,并观察风机运行反馈信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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验证运行效果
- 确认风机运转正常,风速、风压符合要求。
- 检查排烟口风速(不宜超过10m/s)及烟气排放路径畅通。

三、注意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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系统维护
- 定期测试风机联动功能(每月至少一次),防止机械卡死或电路故障。
- 确保消防模块(如输入输出模块)信号传输正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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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规范
- 联动启动后,非专业人员不得擅自关闭风机,需待消防部门确认后操作。
- 若风机未启动,立即启用备用电源(如双电源切换装置)或应急手动模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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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见问题
- 无响应:检查控制柜是否处于“自动”状态,联动逻辑是否错误。
- 风阀未开:确认排烟阀执行机构是否故障,或联动线路断开。

四、规范依据
- 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(GB 50016)
- 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》(GB 16806)
- 排烟风机应能在280℃环境下连续运行30分钟以上。
如需具体操作,建议结合现场设备说明书或联系消防维保单位协助。